相关问答
当事人对事故调查处理机关或其他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复议或提起诉讼。当事人逾期不申请复议,不起诉又不履行处理决定的,作出...
本条例具体应用中的问题,由四川省交通厅解释,涉及渔船事故处理的具体运用中的问题由四川省水利电力厅解释。...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当事人应当在事故发生后48小时(港区24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的事故处理机关递交事故报告书和有关资料。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正当理由不能按规定时限递交报告书的,应当向事故处理机关如实说明情况,经事故处理机关同意,递交报告书的时限可延长48小时(港区内24小时)。特别重大事故递交报告书的时限,按国务院《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执行。
事故发生后的施救费和尸体打捞、运送费用,按有关规定据实计算,由事故责任方承担。
事故调查处理机关工作人员在事故调查处理中,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的,由有权机关给予行政处分。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66人已浏览
291人已浏览
294人已浏览
276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