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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的处理时间没有规定,由交通警察当场进行,10天内作出事故认定书。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
发生事故后及时报警,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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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因收集证据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车辆,但应当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将车辆移至指定的地点并妥善保管。扣留的车辆除检验、鉴定外,不得使用。需要检验、鉴定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五日内指派或者委托专业技术人员、具备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检验、鉴定应当在二十日内完成;需要延期的,经设区的市公安交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十日。检验、鉴定周期超过时限的,须报经省级人民政府公安交管部门批准。检验、鉴定完成后五日内通知当事人领取事故车辆和机动车行驶证。 你可以依据以上规定去交警部门交涉。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因收集证据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车辆,但应当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将车辆移至指定的地点并妥善保管。扣留的车辆除检验、鉴定外,不得使用。需要检验、鉴定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五日内指派或者委托专业技术人员、具备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检验、鉴定应当在二十日内完成;需要延期的,经设区的市公安交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十日。检验、鉴定周期超过时限的,须报经省级人民政府公安交管部门批准。检验、鉴定完成后五日内通知当事人领取事故车辆和机动车行驶证。
一般交通事故处理期限是指公安机关作出事故认定书的期限。(1)经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自勘察现场之日起十日内制作。(2)交通事故逃逸的,应当在查获交通事故逃逸人和车辆后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3)需要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或者重新检验后五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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