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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丈夫结婚6年孩子5岁,离婚时我是否可以争取孩子的抚养权?

2022-10-08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七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第三十八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因此对于还在抚养问题,你们双方可以协商,要对方20%到30%的工资是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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