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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要看是公司出问题是什么业务,如果是纯属帐务处理问题,应该是财务负责人需要承担责任;如果是牵扯到纳税和其他的票据及经济类的事物,应该是法人...
不要着急,如果确实是您把对方烫伤的话您肯定是要承担责任的,但并不是全部责任,这还要考虑对方感染是否与其涂抹京方红有关?对方烧伤处感染是否与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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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负责人在法律上一般不对外承担责任,只是相当于总公司一个部门。 我国《公司法》第十四条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五条【故意毁坏财物罪】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根据《公司法》的有关法律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已认缴出资,并承担有限责任。也就是说,如果公司法人是公司股东之一,认缴出资并持有公司部分股权,只要公司履行出资义务,就不会承担其他责任。相反,有限责任应在未缴足额范围内承担。需要强调的是,个人独资公司的法人,如果不能证明自己和公司财务区分,出现自己挣钱,自己拿钱。而没有单独制作财务报表的情况时,当公司出现债务法人应当承担相关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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