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商业贿赂的主要表现形式有七种:1。支付或收受现金贿赂;2、支付或收受各种费用(促销费、赞助费、广告费、劳务费等)。),红包、礼品等贿赂行为;...
商业贿赂是指在商业活动中,经营者为销售或者购买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而采用给予对方单位或者个人财物或者其他利益的行为。 作为贿赂的一种表现形...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商业贿赂行为是指经营者以排斥竞争对手为目的,为自己销售或购买商品提供服务等业务活动获得利益,为交易者及其员工及其代理人提供某种利益,实现交易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商业贿赂的主要表现形式是商业回扣,合法的佣金和折扣不应视为商业贿赂行为。
商业贿赂是指在商业活动中,经营者为销售或购买商品、提供或接受服务,采用给予对方单位或个人财产或其他利益的行为。作为贿赂的表现形式,商业贿赂具有以下四个特征:(1)贿赂主体是从事商业活动的经营者。(2)目的明确化。经营者给予对方公司和个人财产和其他利益,以在经营活动中拒绝正当竞争,获得交易机会为目的,销售自己的产品和服务,以更优惠的条件购买商品,接受服务。这是商业贿赂的本质特征。(3)手段多样化。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查处力度的加大,商业贿赂的花样不断翻新,手段越来越隐蔽。(4)侵犯客体的复杂性。商业贿赂违法犯罪行为是对正常、公平竞争秩序的破坏,严重破坏了社会主义市场的经济秩序。
商业贿赂行为,在不正当竞争行为中的概念是:企业和经营主体为了推销自己的产品,在经营活动中,采取向交易相对方的采购人员、负责人、代理人及其他有决定影响的人提供报酬和其他好处,以促成业务交易,挤掉别的竞争对手,从而挤占市场的行为。商业贿赂不同于其他贿赂行为的特征,就是其目的是非法获得竞争优势,占领市场。其表现形式就是,者可以成为其共谋,但不属于这种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主体,因为其目的乃在获取好处,而非占领市场。《》第八条规定:“经营者不得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进行贿赂以销售或者购买商品。在帐外暗中给予、对方单位或者个人回扣的,以行贿论处;对方单位或者个人在帐外暗中收受回扣的,以受贿论处。”商业贿赂的主要方式有: (1)现金、实物回扣; (2)软回扣,如高消费招待、酒巴包厢享乐、提供出国机会及风景旅游观光; (3)为对方安装电话、包租大哥大、装修住房;为对方提供明显可营利的业务项目、物资批件及合同等等。这种回扣性质的商业贿赂往往以“中介费”、“佣金”、“介绍费”、“劳务费”等名义付给对方。《反不正当竞争法》对帐外回扣明确禁止,但考虑商业经营特点,对经营中的“折扣”行为则明确允许。第八条第二款规定:“经营者销售或者购买商品,可以以明示方式给对方折扣,可以给中间人佣金。经营者给对方折扣、给中间人佣金的,必须如实入帐,按受折扣、佣金的经营者必须如实入帐。”这里规定了回扣与折扣的区别:一是折扣是公开的,帐面上在案的,而回扣是秘密进行的;二是折扣是给对方单位或集体的,而回扣是给个人。折扣,是一种商界通用的推销手段,是指在商品购销活动中,卖方在所成交的价款或数量上给买方以一定比例的减让,而返还给对方的一种交易上的优惠。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16人已浏览
397人已浏览
174人已浏览
157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