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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六十四条,企业法人解散的,依法清算并注销前,以该企业法人为当事人;未依法清算即被注销的,以该企业法人的股东、发起...
企业注销后,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董事和控股股东,以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负责清偿债务。公司解散应当在依法清算后申请注销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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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对策1:跟踪财产线索,及时申请财产保全。法律对策2:公司清算不通知,清算小组成员应予以赔偿。法律对策3:公司撤销不清算,股东有错误赔偿。法律对策4:公司不能清算,股东应当连带清算。根据最高人民法院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董事、控股股东忽视履行义务,导致公司主要财产、账簿、重要文件、无法清算,债权人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算责任,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支持。司法解释明确指出,当公司股东忽视清算义务,导致公司无法清算时,债务责任不限于公司解散时的实际财产,而是由股东的全部财产承担连带清算责任。
追回企业债务的途径有以下几种: 1、协商方式:债务人不还债的,可以在约定的还款期限届满后协商分期还款。 二、诉讼方式:债权人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可以携带身份证、户口本、起诉状、借条等证据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法院判决对方偿还,对方在判决书规定的履行期限内未偿还的,债权人可以在法院判决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内向作出判决的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3、支付令:债权人也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支付令,要欠款。
公司注销后,如果还有债权未实现的,则股东可以以自己的名义行使权力追讨债权。股东如果想以自己的名义追讨债权就需要取得债权; 公司注销前会进行清算,清算后剩余的财产,包括债权会分配或者转让给股东,此时股东就获得了公司债权,就可以以自己的名义追讨债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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