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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是以感情破裂未基础的,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
对此情形,离婚时,应将夫妻共同财产先从家庭共同财产中析出。对该问题的程序处理,应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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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后仍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是同居关系。 夫妻离婚后仍同居,有可能会出现俩人仍然有财产混同的现象,等到真的无法维持这种关系的时候,可能会就财产的分割出现纠纷,但是由于俩人已经离婚,并不属于夫妻关系所以财产不会再按照共同财产分割,一般是谁可以提供财产的出资证明等证据财产归谁。 所以夫妻离婚后,如果依然同居一定要避免财产混同的情况,自己购买的财产保留好完整的出资证明等证据。最好可以俩人之间签订一份完备的协议书讲明各自财产的归属,避免出现纠纷。
夫妻共同生活是指婚后男女互相扶持,共担生活压力,共创美好生活的持续稳定状态。主观上,男女双方都有长期共同生活的愿望;客观上,男女双方可以互相扶持,共同履行夫妻义务和家庭义务,共同承担生活的压力和风险,共同创造和享受更美好的生活。夫妻共同生活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共同住所;(2)夫妻性生活;(2)夫妻共同的精神生活主要是指基于配偶身份的相互理解和同情;(3)夫妻互助的义务;(4)夫妻共同承担的其他家庭义务。共同生活是评价夫妻婚姻关系最重要的标准,也涉及到很多法律认定,但很难证明。如何证明没有共同生活,当事人的陈述也是一种证据,没有共同生活。如果在外面租房,可以提供合同。如果和别人住在一起,可以找人作证,找物业或者居委会证明自己和别人住在一起。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他证据也可以用于证明,包括当事人的陈述、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等。
依据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所欠的债务,另一方有偿还的义务,(婚姻法解释二)第二十四条“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就你的情况而言开庭时应提供债主与你丈夫明确约定是你丈夫的个人债务的证据,替你丈夫还了部分钱的担保人也对你提起诉讼,你仍有偿还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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