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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服工伤认定的,当事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
超过工伤认定期限,劳动者可以以用人单位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人身损害赔偿。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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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进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便民化服务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18〕104号) 《关于印发成都市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工作规程的通知》(成人社发〔2016〕20号) 《工伤保险条例》 《工伤认定方法》。
关于工伤认定程序的具体规定: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依法提出书面的工伤认定申请等材料;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或者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的60日内作出决定;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认定工伤后,未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工伤职工获得以下赔偿: 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用人单位支付支付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认定工伤后又经过劳动能力鉴定的,工伤职工还可以获得以下赔偿: 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生活自理障碍的生活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津贴、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用人单位支付五级、六级伤残津贴,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用人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支付全部工伤赔偿项目,不支付的,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再向用人单位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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