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根据法律规定,殴打他人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由公安机关根据具体情节予以治安处罚。对他人造成损害的,行为人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如果当事双方...
首先,不法侵害必须是在客观上确实存在,而不是主观想象的或者推测的,所以提问表述的他人想动手打人,我方正当防卫并不构成法律上的正当防卫。其次,...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你们两个的情形应当系互殴,你描述的为“接着我俩对打”,恐难以认定为你正当防卫。2、对于互殴,法律追究的原则是对双方当事人都追究责任。对方被你打成轻伤二级或以上,你会被追究刑责对方被你打成轻微伤或不足轻微伤,你会被追究行政责任。对于对方而言,你如果出现相应的伤情,对方受到的处罚和你一致3、关于民事赔偿的问题,双方都故意伤害对方身体,根据伤情的大小可以交涉解决,交涉不成由法院根据双方的伤情所造成的实际损害,以及双方的过错程度作出判决司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34条司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43条司法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17条
无论谁先动手打人,致人轻伤以上就涉嫌故意伤害罪,报案后公安局应当立案侦查,对打人者刑事拘留。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条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应该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如果两边的人相互斗殴,则斗殴当时发生的任何损伤都不是正当防卫。如果是双方斗殴结束了,对方又叫了一些人过来,则这个可以算是防卫过当。根据我国刑法第20条规定,正当防卫,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采取的旨在制止不法侵害而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未明显超过必要限度损害行为。正当防卫要注意起因条件、时间条件、对象条件、主观条件、限度条件。总之具体是否构成,要结合案情才能做更好的辩论。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00人已浏览
173人已浏览
981人已浏览
256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