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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安置房土地使用证: 1、用地单位需要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可向市国土局办事窗口提交申请及有关文件材料。 2、土地利用处窗口人员对受理的划...
1、安置房所有权证。 2、被拆除房屋所有权证。 3、拆迁安置协议和已回迁安置证明。 4、查档证明。 5、被拆迁人身份证明;如果被拆迁人是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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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土地登记申请表。1份(申请人在窗口领取填写并加盖私章) 2、购房合同书或拆迁协议书。(复印件1份,其中拆迁前已领取土地证的须交回原证3、房屋所有权证(属共有产的需提供房屋共有人产权证)。(复印件1份) 4、契证。(复印件1份) 5、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6、产权人为单位的,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申请人在窗口领取填写并加盖公章)
拆迁安置房,是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即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 根据相关法规及政策的规定拆迁安置房屋一般分为两大类: 一类是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居民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如黄浦江两岸进行的世博会拆迁。按照有关方面的规定,被安置人获得这种配套商品房的,房屋产权属于个人所有,但在取得所有权的5年之内不能上市交易。 另一类是因房产开发等因素而动拆迁,动拆迁公司通过其他途径安置或代为安置人购买的中低价位商品房(与市场价比较而言)。该类商品房和一般的商品房相比没有什么区别,属于被安置人的私有财产,没有转让期限的限制,可以自由上市交易。 首先要申明的一点是,安置房和其他的房产一样,也是有土地证的,需要按照既定的程序去办理。 拆迁安置房如何办理土地证 一、办事程序:接件—初审—审核—签发—制证—收费发证 二、工作时限:20日 三、需提供登记资料: 1、土地登记申请书; 2、土地权利人身份证明,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3、土地使用权分割转让许可证(简称土地分割证); 4、房屋拆迁协议; 5、《房屋所有权证》(原件或复印件)。 注:凡上述复印件必须带原件核实。
办理拆迁安置房产权证的流程是:携带双方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户口本、结婚证、房屋拆迁安置协议书、旧房拆迁作价凭证、原房屋所有权证、税费缴纳凭证到房地产交易中心进行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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