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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非为共同生活所需而负担的债务,原则上应由其个人财产偿还。除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中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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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 (二)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三)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 (四)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负的债务; (五)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 (六)因赡养负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的债务; (七)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 (八)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债务; (九)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 (十)其他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
要确定离婚债务的分割,首先要确定夫妻双方在离婚时需要承担的共同债务。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夫妻用于共同生产生活需要的债务。 根据最新法律规定,只有对方签字确认或事后追认的债务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能明确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双方解除婚姻关系时共同偿还。 离异债务的分割,首先排除夫妻共同财产可以偿还的部分,如果夫妻共同财产可以完全偿还,此时无需继续下一步的分割程序。 如果不能完全偿还,夫妻将继续用自己的个人财产偿还。具体分割原则,实行意思自治原则,法院尊重双方的债务分割协议,由双方确定责任份额。
从维护夫妻共同生活的稳定性和夫妻共同财产的安全性出发,防止一方恶意借款。原则上主张共同债务人举证夫妻共同债务与个人债务的纠纷,不能举证的,视为借款人的个人债务,另一方不承担偿还义务。非债务人很难证明债务人的债务资金是否用于家庭共同生活。;非债务人承担举不能的法律后果显然是不公平的。这样很容易鼓励对方恶意借钱。从维护夫妻共同生活的稳定性和夫妻共同财产的安全性出发,防止一方恶意借全性出发,防止一方恶意借钱。夫妻共同借款的,原则上应当认定为共同债务。如有相反主张,则提出相反主张者举证。夫妻单方面借款的,原则上由借款人证明。一方承认曾有债务,但认为债务已还清,对此,不发生举证责任转换或倒置问题,仍应由主张债务存在的一方承担举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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