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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鉴定的受理 1、初审 2、审批 3、受理 2、鉴定的实施 1、准备-由承办人负责 2、鉴定-由鉴定人负责 3、鉴定文书的签发。...
外伤性流产在法医学鉴定中,首先鉴定外伤与流产的关系,其次鉴定流产类型,外伤为流产直接关系:类型为难免流产,为轻伤;先兆流产属轻微伤。间接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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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伤性流产在法医学鉴定中,首先鉴定外伤与流产的关系,其次鉴定流产类型,外伤为流产直接关系:类型为难免流产,为轻伤;先兆流产属轻微伤。间接关系:外伤为流产诱发因素,不作损伤程度鉴定。无关系:外伤与流产无关系,如受伤后无流产症状行人工中止妊娠,或有流产症状未经保胎治疗行人工中止妊娠的。《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 5.8.4轻伤二级 a)骨盆骨折。 b)直肠或者肛管挫裂伤。 c)一侧输尿管挫裂伤;膀胱挫裂伤;尿道挫裂伤。 d)子宫挫裂伤;一侧卵巢或者输卵管挫裂伤。 e)阴道撕裂伤。 f)女性外阴皮肤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4.0cm以上。 g)龟头部分缺损。 h)阴茎撕脱伤;阴茎皮肤创口或者瘢痕长度2.0cm以上;阴茎海绵体出血并形成硬结。 i)阴囊壁贯通创;阴囊皮肤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4.0cm以上;阴囊内积血,2周内未完全吸收。 j)一侧睾丸破裂、血肿、脱位或者扭转。 k)一侧输精管破裂。 l)轻度肛门失禁或者轻度肛门狭窄。 m)轻度排尿障碍。 )外伤性难免流产;外伤性胎盘早剥。 5.8.5轻微伤 a)会阴部软组织挫伤。 b)会阴创;阴囊创;阴茎创。 c)阴囊皮肤挫伤。 d)睾丸或者阴茎挫伤。 e)外伤性先兆流产。
司法鉴定在一些案件中是很普遍的,为了能够规范司法鉴定机构的司法鉴定活动,提高司法鉴定质量,司法鉴定也有一定的程序。所谓司法鉴定程序,是指司法鉴定机构进行司法鉴定活动时应当遵循的规定和标准。
1、委托单位在办理各类案件中涉及损伤程度的法医学鉴定,统一由公安机关法医鉴定机构作出。伤情鉴定按照属地管辖、逐级鉴定的原则进行,第一次鉴定为初次鉴定。若当事人或办案人员对于初次鉴定结论提出异议的,需要补充鉴定的,由原法医鉴定机构进行补充鉴定,需要重新鉴定,由办案单位委托上一级公安机关法医鉴定机构进行重新鉴定。2、除上门服务外,被鉴定人本人必须到场接受检查,初次法医学检验时办案民警必须陪同。3、初次检验时必须带初次门诊病历、住院病史(包括现病史、体格检查、手术记录、出院小结、各种检验报告、影像学检验报告)等复印件(用A4纸复印以上病历资料,并加盖医院复印病历专用章)、影像学资料(X片、MRI片、CT片等)及其他医学资料。4、对具备即时鉴定条件的,鉴定机构应当在规定期限内完成鉴定工作;对案件疑难复杂的,需要会诊的,鉴定机构应在会诊后及时完成。5、鉴定文书鉴定书由办案单位的经办人领取,同时办理鉴定资料移交手续。鉴定结论由办案单位依法告知相关当事人。由此可见,伤情司法鉴定结果是根据当事人受伤程度得来的,新司法鉴定轻伤标准肋骨骨折两处以上才算,这是根据肋骨骨折的处数做出的判断。当事人申请轻伤司法鉴定,应该在拿到公安机关出具的委托书后,尽快的到指定鉴定机构办理。像轻伤鉴定,一般十五天就可以拿到鉴定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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