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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罪是选择性罪名,行为人只要是违反公司法的规定,实施了虚假出资或抽逃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时,就可构成本罪,不须虚假出资...
本罪是选择性罪名,行为人只要是违反公司法的规定,实施了虚假出资或抽逃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时,就可构成本罪,不须虚假出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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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客体方面 (1)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侵害的客体是公司或债权人的权益及公司财产管理制度。 (2)诈骗罪侵害的客体是公私财产所有权。 2、在犯罪对象上 (1)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只是行为人自己应缴纳的资产份额,具有特定性。 (2)诈骗罪则是公私财物,具有不特定性。 3、在客观方面 (1)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行为人的欺骗行为是为了使他人相信自己已履行法定出资义务,因此并不表现为非法占有的直接目的。 (2)诈骗罪的诈骗行为在于让财物所有人或占有人“”自愿“将财物交给行为人,表现出非法占有的目的。 4、在主体方面 (1)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为特殊主体,即公司发起人、股东。 (2)诈骗罪为一般主体。
1、犯罪主体不同 (1)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的犯罪主体是公司的发起人、股东。 (2)虚报注册资本罪的犯罪主体是申请公司登记的人; 2、诈欺的对象不同 (1)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诈欺的对象主要是本公司的其他股东或发起人、认股人。 (2)虚报注册资本罪的诈欺对象主要是公司登记主管部门; 3、行为方式不尽相同 (1)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的行为方式除有虚假出资外,还包括抽逃出资行为。 (2)虚报注册资本罪者,没有抽逃出资行为; 4、行为发生的时间不同 (1)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行为既可能发生在公司成立之前、也可能发生于成立之后。 (2)虚报注册资本罪的行为只能发生在公司登记过程之中、成立之前。
1、在客体方面 (1)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侵害的客体是公司或债权人的权益及公司财产管理制度。 (2)诈骗罪侵害的客体是公私财产所有权。 2、在犯罪对象上 (1)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只是行为人自己应缴纳的资产份额,具有特定性。 (2)诈骗罪则是公私财物,具有不特定性。 3、在客观方面 (1)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行为人的欺骗行为是为了使他人相信自己已履行法定出资义务,因此并不表现为非法占有的直接目的。 (2)诈骗罪的诈骗行为在于让财物所有人或占有人“”自愿“将财物交给行为人,表现出非法占有的目的。 4、在主体方面 (1)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为特殊主体,即公司发起人、股东。 (2)诈骗罪为一般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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