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如何使承诺函失去法律效力?法律上有什么解决途径?

2024-12-16
无效承诺。承诺书有效的条件包括:承诺人具有处分权并心智成熟、年龄和精神状态正常、理解所做行为并作出真实意思表示、在行为结果发生之前作出承诺、是被行为人所了解的、承诺范围不能超过行为人承诺许可的范围。如果违反这些条件或者承诺人在承诺时未经行为人同意,则承诺为无效。 例如,A公司向B公司出售一批货物,双方签署了包含价格和交货时间的协议。在签署协议时,A公司的负责人隐瞒了这批货物存在质量问题的事实,并承诺在一个月内交货。后来,B公司发现货物存在质量问题,请求A公司赔偿损失。由于A公司在签署协议时隐瞒了事实,导致协议为无效。 对于效力待定合同可撤销合同无效合同,我们需要进行区分。效力待定合同是指当时的效力尚未确定,有待追认。如果经追认了就是有效的合同,如果过了追认期未被追认或拒绝追认的,则属于无效合同。可撤销合同是指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撤销。无效合同是指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并且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相关法规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虚假表示与隐藏行为的效力】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第一百四十七条【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四十八条【以欺诈手段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四十九条【受第三人欺诈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五十条【以胁迫手段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五十一条【显失公平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温馨提示】若您有相似法律问题,细节、证据不同,答案也会不同,建议咨询律师,快速获得专业解答!

相关问答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看完还不明白?马上在线问一下吧!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专业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