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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租赁协议书格式 *****村民委员会 *** 甲方为发展农村经济,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充分利用当地的地区优势和资源优势,改善当地人民...
下面这个农村个人土地租赁协议是比较严谨的范本,可以进行参考。 一、土地的面积、位置 甲方自愿将位于,面积_________亩农用耕地承租给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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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租赁变更合同判决书:原告:吴*祥,男,1931年10月5日出生,汉族,住福建省市。委托诉讼代理人:林*,**律师。委托诉讼代理人:陈*,福建**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被告:吴*兵,男,1970年10月30日出生,汉族,住福建省厦门市翔安区。委托诉讼代理人:吴心妮(吴*兵之女),住福建省厦门市翔安区。原告吴*祥与被告吴*兵土地租赁一案,本院于2017年4月5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综上所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六十四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九十条之规定,判决如下:驳回吴*祥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00元,减半收取计50元,由吴*祥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张*)二〇xx年xx月xx日代书记员(洪*贞)
这里给大家提供一份集体土地租赁协议的模板。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甲方为发展农村经济,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充分利用当地的地区优势和资源优势,改善当地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经甲方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甲方决定将位于土地租赁给乙方使用,双方达成协议如下:一、甲方将该村村民所有的,位于土地租赁给乙方作为二、。经甲乙双方测量,乙方租赁的土地共计三、租期为年月日止;合同期满如乙方继续经营,应续延此合同,续延期限为四、租金计算办法:每亩每年200元,大写贰佰元整(人民币)。五、付款方式:每两年付一次,作为土地租赁费;先付款后使用土地。六、甲方收取租金后应当按相关规定分配和使用,如因分配或使用不当而引起甲方与村民的矛盾与乙方无关,由此影响了乙方的生产经营,甲方承担违约责任。七、甲方租赁给乙方使用的土地,甲方应经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八、租赁期限内甲方必须保证无其他集体或个人对乙方所承租的土地提出任何异议,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由甲方负责处理,与乙方无关,如甲方处理不当而给乙方造成了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九、在租赁期内,涉及乙方生产经营所发生的税费由乙方承担,涉及该地农、牧、林等方面的税费由甲方承担。土地租赁合同十、乙方租赁使用过程中需经过甲方其它土地通行时,甲方应当积极协助和提供方便,乙方享有无偿通行权,如甲方村民干涉,由甲方负责解决。十一、乙方有权在所租赁的土地上利用土壤资源、植树造林、或其它综合开发利用等。乙方开发利用租赁土地除按本合同约定交纳租金外,不再向甲方及村民另行交纳费用。十二、在合同期内乙方因经营需要需转租这块土地的,乙方有权自行转让,所有收益款项归乙方所有。十三、甲方应尊重乙方在租赁土地上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干涉乙方经营活动;乙方利用租赁土地所产生的一切成果全部归乙方。如在租赁期内,遇有政府对该土地征收、征用行为时,土地附作物赔偿费由乙所有,土地赔偿由甲方享有。十四、合同的变更或解除: 1、如因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使本协议无法履行或继续履行将影响到甲、乙双方合同目的实现的,双方均有权提出解除合同; 2、乙方应交租金到期后超过三个月未支付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经济损失自负; 3、如甲方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影响到乙方生产经营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4、如当地政府或政府行政主管部门限制乙方对该土地的使用而无法继续经营等其它情况,乙方可以解除合同。十五、租赁期满后,如乙方不再租赁,应交回租赁的土地,乙方所建固定设施由乙方自行处理;如果固定设施移交给甲方,双方应公平合理协商补偿事宜。但乙方所种植的树木所有权仍归乙方,如归甲方,甲方需向乙方支付相应的对价。十六、违约责任: 1、如乙方未按期交纳租金,甲方可按欠款金额每日收取的违约金; 2、如甲方违反约定义务,需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如此违约金不能弥补乙方的损失,需另行赔偿,金额由双方协商或由乙方委托有评估资质的中价机构评估,其评估结果对双方均有约束力。十七、因此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向法院提起诉讼。十八、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十九、此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并报宝庆乡人民政府、保和村两委备案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生效。附:1、平面图一份; 2、村(组)民自愿租赁承诺书一份。甲方:(盖章)乙方:(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签约时间:签约地点: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条规定:“国家实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农村土地承包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同时第三十二条规定:“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其他方式流转。”据此可以看出,农村土地经营只能采取承包经营制,而不能采取租赁经营制。所允许的土地租赁也只能是家庭承包后的承包人对外出租,这属于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范畴,而不能由农村土地所有权人即发包方对外出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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