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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对控告人的报案作出不受理决定的,控告人对不立案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的公安机关申请复议。控告人对不予立案的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
如果公安机关对控告人的报出不受理决定的,控告人对不立案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上级公安机关申请复议。控告人对不予立案的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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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对控告人的报案作出不受理决定的,控告人对不立案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的公安机关申请复议。控告人对不予立案的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复核;上一级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复核申请后七日以内作出决定。对上级公安机关撤销不予立案决定的,下级公安机关应当执行。《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七十六条控告人对不予立案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不予立案通知书后七日以内向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申请复议;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复议申请后七日以内作出决定,并书面通知控告人。
耐心等待。法律对公安机关立案后的破案时间没有具体规定。毕竟,破案需要相关的线索和证据。当事人发现公安机关有玩忽职守、不作为的,可以向上级机关、人民检察院投诉举报。《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条例》第一百八十三条经侦查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案件:(一)无犯罪事实的;(二)情节明显轻微,危害不大,不视为犯罪;(三)犯罪已过起诉期限的;(四)经特赦免除刑罚的;(五)犯罪嫌疑人死亡的;(六)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
1、公安机关会继续侦查,耐心等待即可。 2、只要没有追诉时效,公安机关是会继续侦查的,法律对公安机关立案后的破案时间并没有具体规定。 3、破案毕竟需要有关的线索和证据。如果当事人发现公安机关有玩忽职守、不作为行为的,可向其上级机关、人民检察院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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