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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使用权的房子被拆,使用权人无法获得赔偿。房屋拆迁是由征收人对被征收人进行补偿安置。 只有使用权的第三方不直接与征收人产生法律主体关系。只...
没有。只有使用权的房子被拆,使用权人无法获得赔偿。房屋拆迁是由征收人对被征收人进行补偿安置。 只有使用权的第三方不直接与征收人产生法律主体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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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拆迁补偿是针对房屋产权也就是所有权进行的补偿。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被拆迁人是指“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你只是承租人(使用人),没有房屋所有权,从法律意义上说也就不是拆迁当事人,自然不能得到房屋拆迁补偿。房屋拆迁补偿只能给所有权人。房子产权是学校的,这部分补偿款就只能给学校但是并非使用人(承租人)就没有任何权利,法规也有规定。如果拆迁后还建房屋的的话,你作为使用人可以继续租住,当然产权(所有权)和现在一样都不是属于你的。还有,在躲迁期内,也就是说旧房拆除后,安置房竣工入住前的这段时间内,拆迁人应为你提供周转房或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但是安置补助费要远远少于房屋的补偿款。如果不继续租住,解除租赁关系的话,产权人是应当支付一定补偿的,但这数额也是非常少的。
该通知第32条专门对你们宅基地上的房屋的拆迁补偿作出了规定:拆除因国家建设征用原农民宅基地上的房屋,被拆迁房屋使用人原人均房屋建筑面积超过30平方米的,对原人均房屋建筑面积30平方米以内的部分,换算成套住宅房屋的面积后按照所在区县确定的拆迁补偿价格予以补偿;对原人均房屋建筑面积30平方米以外的部分,直接按照所在区县确定的拆迁补偿价格的20%给予补偿.实施意见第3839条也作出了相公规定
征收拆迁时补偿土地使用权应当按照根据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的标准,补偿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二款、第三款的规定,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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