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刑较轻,没有必要逮捕,但有可能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及其他妨碍诉讼顺利进行的...
关于刑事拘留不执行情节如下; 第二十一条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一)已满十...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第二十一条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刑事拘留不执行情节 (一)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 (二)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 (三)七十周岁以上的; (四)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
行政拘留是公安机关强制将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关押在专门的处所,暂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最严厉的治安管理处罚。人身自由是公民的基本权利,我国宪法和有关法律对保护公民的人身自由都作了明确规定,特别是对未成年人、老年人和妇女的人身自由等合法权益的保护,国家尤其重视,全国人大常委会分别专门制定了《未成年人保护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妇女权益保障法》。其中,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妇女权益保障法》规定了妇女在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受特殊保护等。因此,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的特定行为人,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如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以及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等。
行政拘留裁决权属于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期限一般为10日以内,较重的不超过15日;行政拘留决定宣告后,在申请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被处罚的人及其亲属找到保证人或者按规定交纳保证金的,可申请行政主体暂缓执行行政拘留。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621人已浏览
134人已浏览
617人已浏览
85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