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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15年11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刑法修正案(九)》的规定,在妨害公务罪的项下的第五款新增暴力袭警的规定,修改后的第二百七十七条规定: ...
每年全国有很多公安干警在执行公务时会遇到被执法人员的暴力抗拒,甚至有为此牺牲的公安同志。最新的刑法修正案中,对于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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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3日上午,在市南区人民法院庭审现场,柳某一直面无表情,静静地等待法官宣判。“被告人柳某犯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也许他怎样也不会想到,一个电话,带给他的却可能是长达三年的铁窗生活。 据本案的主审法官姜国峰介绍说,“他自己可能也没有考虑到后果会这么严重,在案件的审理过程中,柳某也表示出了明显的悔意。”而姜国峰还透露,柳某这类编造、传播恐怖信息的案件是市南区法院三年来碰到的头一遭,从2007年到现在也仅仅审理过三起。 针对目前网络上谣言较多的情况,姜国峰表示,如果传播的谣言涉及到恐怖信息,如爆炸、毒性等,造成严重后果的,也将受到法律的严惩。“网络也是一个社会,网络社会也存在秩序,在网络上发布言论时应该遵纪守法,至少时应该遵守最基本的道德底线,不能随意地、有意地进行虚假信息的传播。”姜国峰提醒说。
(1)袭警是香港警匪片中的用语,中国大陆的法律中没这词。(2)不是“袭警”,只是防碍公务。2、防碍公务行为:(1)性质不太严重的,可能定性为违反治安案件,给予治安处罚;比如你朋友的行为。(2)如果严重干扰了警察办公,会定为防碍公务罪:处刑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3)如果在防碍公务行为中将公务人员打成轻伤或重伤以上:可能定性为故意伤害或故意杀人罪,处罚就重了。“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民建浙江省副主委车晓端建议,在刑法修正案中增设‘袭警罪’
与刑法第368条形成法条竞合关系,对之应当依照特别法条即阻碍执行军事职务罪治罪科刑,而不按本罪定罪论处。 第三百六十八条第一款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军人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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