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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分房子是根据拆迁地安置的情况来确定的,属于回迁安置的,在原居住地附近安置分房子,属于异地安置的,在安置地点拆迁分房子。异地安置房屋与原地...
拆迁分房子是根据拆迁地安置的情况来确定的,属于回迁安置的,在原居住地附近安置分房子,属于异地安置的,在安置地点拆迁分房子。异地安置房屋与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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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拆迁房取得方式的多样化,拆迁房房屋权属状态也是多样化,拆迁发房离婚分割情况具体需要区分不同情况处理:1、如果被拆迁房是私有住房,拆迁房权是夫妻一方在结婚登记之前取得的,此种拆迁应该认定为一方个人财产,而且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2、如果被拆迁房是私有住房,拆迁房权是在结婚登记之后取得的,该被拆迁房的差价是以夫妻共同财产出资结清的,这种拆迁安置房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3、被拆迁房是夫妻一方父母的私有住房,婚后该房拆迁,安置房产权登记在夫妻一方名下,被拆迁房与安置房产权调换之间的差价是以夫妻共同财产出资结清的,拆迁安置房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4、夫妻一方婚前承租的公有住房,婚后该房拆迁,安置房产权登记在夫妻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当依法分割。5、被拆迁房是夫妻一方父母承租的公有住房,婚后该房拆迁,安置房产权登记在夫妻一方名下,差价是以夫妻共同财产出资结清的,拆迁安置房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实际生活当中,拆迁是非常常见的,有些人因为拆迁款项的发放,所以一夜暴富,甚至于有人想要利用一些违法的手段,多获取政府的拆迁补偿款,比如说通过离婚的方式,但是从法律角度上来说,拆迁离婚是不能够多分房屋的,而且我国是不存在着假离婚。
1、原房:房产证或宅基地证上是爷爷的名字,房子应是爷爷奶奶的夫妻共同财产。在爷爷去世后,变更为儿子的名字时,应有奶奶和女儿等其他子女的同意才行。 2、但爷爷去世后经村里重新批准、改为儿子名字,且是儿子自己出资所建的房子:应是儿子的财产,与爷爷奶奶无关了,爷爷的女儿无权分割。 3、除非,爷爷的女儿有证据证明当初批准改为儿子名字未经她同意、经法院确认变更登记违法、判决撤销房产证变更,或者发证机关调查后认为变更给儿子违法依职权撤销变更登记、改为爷爷奶奶的名字时,爷爷的女儿才有权要求分割。
拆子房屋是属于父母的,拆迁款项所得也应当由父母获得,子女没有权利对拆迁房进行处理,跟据《国有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拆迁房子应都归于被拆迁人的名下,子女不属于被拆迁人,所以子女不能对拆迁房进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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