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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所需的证件包括:内地居民需要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无配偶、与对方无直系血缘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缘关系的签字声明。非内地居民需要有效通行证和...
结婚证需要以下材料: 1、户口簿、身份证; 2、能证明登记结婚的双方均无配偶,与对方无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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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需要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单身证明,以及本人与对方无直系血亲及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规定,办理婚姻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明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和身份证;(二)本人无配偶,与对方无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签字声明。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省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有效通行证和身份证;(二)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无配偶、与对方无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办理结婚登记的华侨应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有效护照;(二)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主管部门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与对方无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与对方无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办理结婚登记的外国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二)所在国公证处或者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无配偶的。
到民政局办理结婚证需要以下证件: 一、双方都是内地居民需要以下材料: (一)我的户口簿和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与对方无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第二,一方是港澳台居民的,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有效通行证和身份证。 (二)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与对方无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第三,华侨一方需要以下材料: (a)我的有效护照。 (二)居住国公证处或者主管部门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与对方无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 或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与对方无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 第四,外国人一方需要以下材料: (一)我的有效护照或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二)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本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或者本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无配偶的。
1、中国公民在中国境内申请结婚的 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申请时,应当持下列证件和证明: (1)户口证明; (2)居民身份证; (3)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2、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申请结婚 男女双方当事人必须共同到中国公民一方户口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指定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登记。申请登记的中国公民和外国人须分别持有下列证件: (1)中国公民须持有:①本人户籍证明;②本人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或工作所在单位的县级以上机关、学校、事业、企业单位出具的本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婚姻状况(未婚、离婚、丧偶)、职业、工作性质、申请与何人结婚的证明。 (2)外国侨民须持有:①本人护照或代替护照的身份、国籍证件(无国籍者免交);②公安机关签发的《外国人居留证》;③本人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或工作所在单位的县级以上机关、学校、事业、企业单位出具的本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婚姻状况(未婚、离婚、丧偶)、职业、工作性质、申请与何人结婚的证明。 为了进一步方便公民办理一些结婚的登记手续,则已经开通了异地结婚登记手续的办理业务,但是实际上很多地方由于经济或者是其他条件的限制,还没有开通这项业务,因此在某些地方必须要在原来的户口所在地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仍在一定程度的限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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