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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应当制定规范的董事会召集程序、议事表决规则,经股东会表决通过,并向公司注册地及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
证券公司章程应明确规定董事会职责。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董事会闭会期间行使董事会部分职权的,授权内容应当明确具体。涉及重大利益的事项不得授权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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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公司与其控股股东应在业务、人员、机构、资产、财务、办公场所等方面严格分开,各自独立经营、独立核算、独立承担责任和风险。
独立董事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独立履行董事职责,并在股东会年会上提交工作报告。独立董事未履行应尽职责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证券公司应当保障独立董事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
证券公司应当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规定设置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应掌握证券市场的基本知识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诚实信用,具有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下列人员不得担任独立董事:(一)在证券或其关联方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二)在持有或控制证券公司5%以上的单位或在证券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三)持有或控制证券公司5%以上股权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四)为证券公司及其关联方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五)最近一年内曾经具有前四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六)在其他证券公司担任董事的;(七)规定的其他人员;(八)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人员。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出现上述情况的,证券公司应当及时解聘,并向公司注册地及主要机构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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