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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畜牧法》第四十六条 其他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或者无害化处理设施的正常运转,保证污染物达标排放,防止污染环境。 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违法排放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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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和畜牧业合作经济组织建立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发展规模化、标准化养殖。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安排畜禽养殖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畜牧业合作经济组织按照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建立的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用地按农业用地管理。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需要恢复为原用途的,由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土地使用权人负责恢复。在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用地范围内需要兴建永久性建(构)筑物,涉及农用地转用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办理。
(一)我国各种小型企业组织的种类及特点,主要有个体工商户、合伙企业、有限责任公司。个体工商户、合伙企业的特点是设立比较简单,缺点是投资人或股东要对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合伙企业法》第二条规定,合伙企业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有各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营利性组织;有限责任公司的特点是国家对公司管理的规定比较全面,优点是股东仅以自己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对公司的债务不承担连带责任。 (二)设立合伙企业的条件: 1、有二个以上合伙人,并且都是依法承担无限责任; 2、有书面合伙协议; 3、由各合伙人实际缴付的出资; 4、由合伙企业名称; 5、由生产经营场所和从事合伙经营的必要条件。 (三)合伙协议应当载明的事项: 1、合伙企业的名称和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 2、合伙的目的和合伙的经营范围; 3、合伙人的姓名及住所; 4、合伙人出资的方式、金额和期限; 5、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方法; 6、合伙企业事务的执行; 7、入伙与退伙; 8、合伙企业的解散与清算; 9、违约责任; 10、经营期限; 11、合伙人争议的解决方式。 (四)签订合伙协议的注意事项: 1、合伙人资格审查。由于全体合伙人即合伙企业要对合伙人的经营行为承担责任,一定要审查好合伙人的资格,包括合伙人的人品、能力、家庭情况、资产情况、有无对外大额债务等,这是签订合伙协议的最重要的方面,合伙人的身份证明一定要备份; 2、合伙人的出资一定要明确。出资的方式、金额、期限要明确,其他合伙人要注意落实,动产要转移持有人,不动产要办理变更登记,建立合伙企业帐目。 3、合伙企业的账目要清晰。可聘请专业人员按规定建立健全,注意单据入账的审批制度要经全体合伙人通过,合伙人有查阅帐目的权利; 4、合伙协议的其他条款尽量具体。凡涉及合伙事务的管理制度,尽量落实到书面上,预防将来发生争议,无据可查。
非法养殖野生保护动物处罚标准是处5年到10年不等的有期徒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非法养殖野生动物不构成犯罪的,由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处3000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没收野生动物、吊销驯养繁殖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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