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判刑15年,最多减刑七年半,实际达不到。《刑法》第七十八条【适用条件与限度】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
如果满足以下条件,可以假释: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假释的适用条件】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对犯罪分子决定假释时,应当考虑其假释后对所居住社区的影响。
减刑虽然有总量限制,但每次减刑也要控制在合理的范围内,避免一次减刑过大。减刑幅度应根据不同的刑种和刑期确定。根据司法解释第二条的规定,有期徒刑的罪犯在执行过程中,符合减刑条件的减刑幅度为:确有悔改或者立功的,一般一次减刑不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有悔改或者立功的,或者有重大立功的,一般一次减刑不超过两年有期徒刑;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罪犯,确有悔改表现突出或者立功表现的,一次减刑不得超过两年有期徒刑;悔改表现突出,有立功表现的;或者有重大立功表现的,一次减刑不得超过三年有期徒刑。
拖欠15年无法申诉了。诉讼时效,即双方争议一旦明确发生,员工必须在一定的期限内向劳动仲裁部门提出仲裁申请,如果这个期限超过,员工再提出仲裁申请,法律就认为时效已过,员工丧失胜诉权。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04人已浏览
285人已浏览
134人已浏览
20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