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什么是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特性

2022-07-28
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客观特性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严重不负责任,出具的证明文件有重大失实,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首先是行为人严重不负责任,既可以表现为该为而根本不为,也可以表现为马马虎虎草率应付,不认真而为。其次是证明文件重大失实,即出具的证明文件内容与实际情况存在重大出入,与事实不符,如全部内容失实,重要内容失实等。最后,必须造成了严重后果的才能构成本罪。所谓严重后果,一般指给国家、公司、股东等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造成恶劣影响的;造成市场秩序甚至社会严重混乱的等等。

相关问答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看完还不明白?马上在线问一下吧!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专业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