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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坏选举应当根据事实、情节、后果、危害及行为人的主观恶性程度,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对情节恶劣、严重的,以破坏选举罪论处。情节较轻的,可作为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五十六条【破坏选举罪】在选举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国家机关领导人员时,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举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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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坏交通工具罪既遂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依法对行为人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过失犯此罪的,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刑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破坏交通工具、交通设施、电力设备、燃气设备、易燃易爆设备,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构成贪污罪既遂会追究的责任: 1、贪污数额达到较大标准或情节较重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罚金; 2、贪污数额达到巨大标准或情节严重的,处3-10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 3、贪污数额达到特别巨大标准或情节特别严重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五十六条【破坏选举罪】在选举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国家机关领导人员时,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举文件、虚报选举票数等手段破坏选举或者妨害选民和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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