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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代理人不一定是律师,代理人只需要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劳动者是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其代理人是法定代理人,劳动者死亡的,其代理人...
《劳动争议仲裁调节法》 第五十三条劳动争议仲裁不收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经费由财政予以保障。 第二十一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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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仲裁案件律师代理费1、海淀、、丰台、东城、西城、石景山、宣武、崇文八区内,律师代理费每件人民币4000元起;2、通州、昌平、门头沟、大兴、经济开发区五区内,律师代理费每件人民币5000元起;3、顺义、平谷、密云、怀柔、延庆五区县内,律师代理费每件人民币6000元起;4、经济补偿金、违约金、、工资等涉及金额的案件,超过10万元以上的,每件按涉案金额加收律师代理费2%~5%。5、上述1-3项律师代理费,自签订委托代理协议之日支付,第4项律师代理费,按仲裁裁决所支持或所减免的金额,待结案之日支付。但裁决所支持或所减免的金额超过10万元以上的部分不足1万元的,第4项律师代理费不再支付。二、劳动诉讼案件律师代理费1、劳动争议案件第一审和第二审诉讼的律师代理费,按劳动争议仲裁案件律师代理费标准确定。2、如仲裁阶段由本站律师代理的,则一审及二审每一阶段只需增加律师代理费人民币2020元。
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在我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按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提起劳动仲裁的一方应在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除非当事人是因不可抗力或有其他正当理由,否则超过法律规定的申请仲裁时效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附:劳动仲裁受案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国家机关与其公务员之间、事业组织和社会团体与其正式在编员工之间发生争议属人事争议,不属于劳动争议,因而不属劳动仲裁诉讼的受案范围。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与其工勤人员及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人员之间的争议符合所列上述情况的属劳动争议。实行企业化经营管理的事业组织与其员工之间的争议符合所列上述情况的,也属劳动争议。
法律没有强制性规定劳动仲裁应当聘请律师,可以委托律师代理,也可以自行申请法律援助。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处理案件,实行仲裁员和仲裁庭制度。在仲裁员(仲裁委员会指定或当事人选择)的主持下,当事人在仲裁庭的法定和封闭场所对案件事实进行调查和理解、质证、辩论和调解。仲裁委员会根据仲裁庭调查的事实作出法律适用和裁决。劳动者进行劳动仲裁,一般由劳动者提供证据。证据如下:(1)证据责任的分配。当事人有责任提供主张的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因用人单位作出终止劳动合同、支付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劳动争议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2)仲裁期限内未提供证据的,当事实不足以证明当事实的,或者应当事实在本期限内提供证据。(3)。当事人逾期提交证据材料的,不得组织质证,但对方同意质证的除外。申请人在第一次审判辩论前增加或变更仲裁请求,被申请人在辩护期内提出反申请,重新规定证据期限;第一次审判辩论后增加或变更仲裁请求的,被申请人在辩护期满后提出反申请的,应当另行提出,另行处理。(4)证据的形式。当事人提供证据的,应当提供原件或者原件。当事人应当逐一分类提交的证据材料,并简要说明证据材料的来源、证据对象和内容,签字盖章,注明提交日期,并根据当事人的数量提交副本。提供外文证书或者外文说明材料的,应当附中文译本。证人应当出庭作证,接受仲裁庭和当事人的询问,证人不得参加仲裁庭审理。审判结束后,当事人应当提供仲裁证据的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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