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根据1978年6月国务院发布的《工人退休退休暂行办法》和《老弱病残干部安置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以下情况可办理退休:(1)...
办理退休手续:1。企业员工自身档案;2、员工养老保险手册;3、解除合同证明;4、员工户口本首页。索引页。本人页面和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A...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到达退休年龄符合退休条件的,可申请办理退休手续。企业员工退休、退休、一次性领取养老金的程序:用人单位办理退休、退休、领取一次性养老金审批时,必须分别提交以下证件和资料:正常退休的,应当提交身份证和公示证明、公示结果花名册、档案、退休审批表及享受优惠待遇的相关证明材料;特殊工种退休的,还应当提交在特殊工种岗位工作的原始证明材料;退休和退休的,应当提交市医务劳动鉴定机构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证明资料,退休的也应当提交本人申请书;破产国有工业企业职工提前退休的,应当分别提交批准破产的证明书;经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批准退休后,由所在单位出具职工退休证明,到指定的银行储蓄所办理取款卡,发给退休、退休职工。办理时限: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退休审批手续,提交证件和资料齐全、符合规定的,即时审批,其中需省劳动保障部门审批的集中上报。
下岗职工办理退休手续: 一、准备企业职工本人档案、职工养老保险手册、解除合同证明等材料; 二、向用人单位或档案托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 3、向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结算管理中心和企业保险中心缴纳社会化管理服务费; 四、申请通过后,填写相关资料; 5、填写后,发放符合条件的退休证。
1、到服务中心大厅预约,按预约时间和窗口排队办理退休审核手续;2、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设立的窗口办理退休审批手续。3、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符合退休条件的,请带退休审批表、本人到个人缴费窗口修改基础信息,确认缴费情况。4、到指定银行办理养老金代发。5、办理完退休手续的次月底到社保局基金审核科领取《基本养老金待遇计算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制止和纠正违反国家规定办理企业职工有关问题的通知》第二条(一)加强企业职工退休审批工作的管理。各地区要严格按《通知》规定的企业职工退休、退职审批权限,规范企业职工退休审批工作,要建立审批工作制度,规范审批程序,加强对审批工作的监督。(二)对职工出生时间的认定,实行与职工档案相结合的办法。当本人身份证与档案记载的出生时不一致时,以本人档案最先记载的出生时间为准。要加强对居民身份证和职工档案的管理,严禁随意更改职工出生时间和编造档案。(三)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统一由地市级劳动保障部门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负责医疗诊断,并出具证明。非指定医院出具的证明一律无效。地市级劳动鉴定委员会负责定期审核指定医院开具的诊断证明,作出鉴定结论。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致残完成丧失劳动能力的鉴定标准,暂按《职工与致残程度鉴定标准(GB/T16180-1996)(1-4)级》执行,省级劳动保障部门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做出补充规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657人已浏览
481人已浏览
297人已浏览
29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