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一条人民检...
退回补充侦查,补充侦查最多两次,仍是证据不足的,应当不起诉。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一条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检察如果认定证据不足,要求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公安机关经两次补充侦查,还是没有补充到新的证据,因证据不足,被公安机关变更强制措施为监视居住,现在已经到期,公安机关没有起诉,也没有再变更强制措施的,该监视居住的强制措施撤销。撤销了监视居住,并不是案件了结,公安机关还应继续侦查。如果有新的证据出现,足以证明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公安机关应随时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法律链接:《刑事诉讼法》第九十六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羁押的案件,不能在本法规定的侦查羁押、审查起诉、一审、二审期限内办结的,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予以释放;需要继续查证、审理的,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第七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人民检察院在案件的审查起诉阶段,发现公安机关所提交的相关案卷,经研判,认为犯罪嫌疑人证明其有罪的证据不足,可以要求补充侦查,补充侦查应在一个月内完成,经两次补充侦查,仍然证据不足的,依法检察机关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
人民检察院两次退补后,证据仍不足,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公安机关经过两次补充侦查后,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并且将送达被不起诉人和他的所在单位,被不起诉被羁押的,应当立即释放。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73人已浏览
190人已浏览
186人已浏览
18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