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取保候审只是相对的限制自由,如不得离开居住的县、市,不得进入警方规定的场所等。《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
看你采用什么方式进行传唤,如果使用口头传唤或传唤证传唤则不属于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本律师认为这二种情况下的传唤不需要立刻报告镇级人大;如...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取保候审属于较轻的强制措施,限制人身自由,《刑事诉讼法》第56条: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该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三)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四)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串供。 可见取保候审在一定范围内限制人身自由。
取保候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由公安机关执行。
取保候审是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由公安机关执行。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37人已浏览
347人已浏览
186人已浏览
78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