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居民迁往市外的户口迁移,需迁入地公安部门签发的《准予迁入证明》签发《户口迁移证》、《居民户口簿》等材料; 2、本市考取外省市大、中专院校...
第一步: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 第二步:迁入地派出所同意迁入 第三步;向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迁出申请 第四步: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户籍证明 ...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流程: 首先要到迁入地派出所开具准迁证,需要材料:户口本和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如有)、户籍证明、接收证明、接收户主的户口本和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如有)、其他材料(积分入户的城市还需的其他材料) 之后到迁出地派出所开具迁移证(准迁证的一联),需要材料:准迁证、户口本和身份证(如有) 最后到迁入地派出所落户就可以了。 当然,各地具体操作会有差异,建议具体咨询迁入地派出所户籍科
迁入人的户口簿、身份证、城市户口迁移证;迁入户口簿;新户必须有房管部门出具的住房证明或房屋产权证明;迁入人符合申请或者换领居民身份证条件的,每人交两张自己正面免冠一寸光纸黑白大头的照片,已满16岁,已领取居民身份证,每人交一张照片;因结婚迁入持结婚证。《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条户口登记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户主或者本人应当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经审查属实后,应当变更或者更正。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时,可以向申请人索取变更或者更正证明。
先由户口迁移办理的当事人提出书面申请,再经过迁移目的地的户口登记派出所审核,符合迁移条件的,报上一级分(市)县局审批,审批后出具《准予迁入证明》。当事人凭《准予迁入证明》回到原户口所在地下户,由迁出地派出所出具《户口迁移证》。当事人再凭《准予迁入证明》、迁出地派出所出具的《户口迁移证》到迁移目的地的户口登记派出所上户。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61人已浏览
911人已浏览
257人已浏览
45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