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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减缴、免缴采矿权使用费和采矿权价款的情形: (一)开采边远贫困地区的矿产资源的; (二)开采国家紧缺的矿种的; (三)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
企业依法取得探矿权,则成为合法的探矿权人,探矿权人全额出资进行风险勘查探明的矿产地,其权益归出资的探矿权人所有,不需向国家缴纳矿权价款。对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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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矿权人应当履行下列义务:(一)在批准的期限内进行矿山建设或者开采;(二)有效保护、合理开采、综合利用矿产资源;(三)依法缴纳资源税和矿产资源补偿费;(四)遵守国家有关劳动安全、水土保持、土地复垦和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五)接受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和有关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按照规定填报矿产储量表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情况统计报告。
如果采矿权人未发生变化,新聘任了董事长,发生了法定代表人的变更,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已变更,此时是否需要办理采矿权变更登记手续,主要决定权在于采矿许可证由哪个级别及哪个地区的地质矿产主管部门颁证。
采矿权转让是指探矿权人、采矿权人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下,经依法批准,以出售、作价出资(包括合资、合作经营和矿业股票上市)等形式,将探矿权、采矿权转让与他人的行为。矿权转让有以下几个条件 1、时间条件:矿山企业投入采矿满一年。 2、权属条件:采矿权属无争议。 3、缴费条件:已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了采矿权使用费、采矿权价款、矿产资源补偿费和资源税。 4、其它条件: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规定的其它条件。 还应当注意的是,转让国家出资形成的探矿权,还应当进行评估,并补交价款才能进行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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