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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不存在起征点,只存在法定扣除额。 (1)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3500元后的余额,为应纳所得额。对在中国境内无住所而在中国境...
税收征收点调整为5000元,从2018年10月1日开始实施。本次《税法》修订的巨大变化是综合征收原分别征收税金的工资、工资收入、劳务报酬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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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不存在起征点,只存在法定扣除额。 ( 1)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3500元后的余额,为应纳所得额。对在中国境内无住所而在中国境内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纳税义务人和在中国境内有住所而在中国境外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纳税义务人,每月在减除3500元费用的基础上,再减除附加费用1300元后的余额。 ( 2)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 ( 3)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 ( 4)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减除费用800元;每次收入4000元以上,减除该次收入的20%费用后的余额。 ( 5)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 ( 6)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
小型服务业个人工商店的销售额超过3万元需要支付营业税。财税[2014]71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支持中小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政策的通知:在目前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的中小企业、个人工商店和其他个人暂时免除增值税、营业税的基础上,从2014、10月1日到2015年底,月销售额为2~3万元的也是暂时免除税的范围。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进一步加大对中小企业的税收支持。月销售额从2万元到3万元的中小企业、个人工商店和其他个人免除增值税、营业税的优惠政策的执行期限也延长到2017年底。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11年6月30日下午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根据决定,个税免征额将从现行的2000元提高到3500元,自2011年9月1日起施行。 2011年9月1日起,中国内地个税免征额调至3500元。2018年6月,个税起征点拟调至每月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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