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什么是虚开发票

2024-08-26
界定虚开的主要标准是“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 这里的“情况”是指某项经济业务的全部情形,即使是有货物交易或劳务发生,只要开票人不是实际销售(提供)方或者开票人是实际销售(提供)方,但是金额不符或者与实际交易项目不符,都属与实际经营业务的情况不符,即构成虚开。在认定虚开发票的行为时,应根据查获的证据和查证的事实,依具体案情作如下情形的分析: 1.虚开、非法代开发票认定 (1)虚开发票的行为包括: A、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B、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C、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2)对于非法代开发票的行为,依照虚开发票进行处罚。 2.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认定 (1)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手段包括: A、没有货物、不动产、无形资产购销,提供或接受应税劳务、应税服务而为他人、为自己、让他人为自己、介绍他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B、有货物、不动产、无形资产购销,提供或接受应税劳务、应税服务但为他人、为自己、让他人为自己、介绍他人开具数量或者金额不实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C、进行了实际经营活动,但让他人为自己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虚开发票的,由税务机关没收违法所得虚开金额在1万元以下的,可以并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虚开金额超过1万元的,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非法代开发票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相关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七条【票据签章】票据上的签章,为签名、盖章或者签名加盖章。 法人和其他使用票据的单位在票据上的签章,为该法人或者该单位的盖章加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的代理人的签章。 在票据上的签名,应当为该当事人的本名。

相关问答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看完还不明白?马上在线问一下吧!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专业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