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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意为您解答。根据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诚意金不是定金,在双方最终未签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情况下,诚意金是可以退回的,开发商无权没收。...
一般情况下,可通过多种途径协商沟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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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前的各类案件,无论是民事纠纷、行政裁决还是刑事犯罪,只要案件被正式立案登记,就可以应用诉讼时效制度中的“中断”原则进行处理。在此之前的处理过程中,除非案件在规定期间内得到妥善处理,否则案件的时效将继续延续,并不重新开始计时。换句话说,从法律理论层面来看,针对这些案件再次提出诉讼主张是可以的。 在实践操作中,除了刑事案件这一特殊情况之外,大部分事务的审理期限都不会停滞长达十年而无法得到处理。如果相关部门早已对此类案件做出处理,那么自处理决定公布之日(即时效起算点)起,该案件将重新启动诉讼时效的计时系统。但如果被告方当事人以超出时效为由提起抗辩,法院将会作出对原告诉讼请求予以驳回的判决。
如果是定金的话,可以不予退还,但如果是订金的话协商解决。
一、按照民法典规定定金是不退的。你所交的“诚意金”可以视同订金,这个可以退,具体还要看你与中介的确认书协议条文。 如果你觉得确认书协议条文对你有利,那你可以去当地的房地产管理去投诉或者是当地的工商行政管理局投诉 拿上你的收据及与中介签署的协议。 二、《民法典》规定:“当事人可以依照《民法典》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该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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