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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在工作过程中遇到事故伤害,应当马上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同时,及时向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
用人单位参加了工伤保险的,在工伤保险参保地;没有参保的,在玉溪申请工伤认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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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者职工应当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需要伤者职工提供:劳动合同、诊断证明、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证人证言等材料。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第十八条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工伤认定申请表;(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职工工作岗位突发疾病经抢救无效48小时之外死亡的算因病死亡。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二)项关于工伤认定48小时外死亡的规定,职工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经抢救无效在48小时之内死亡的,视同工伤。
对于外派员工工伤认定,外派职工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工作原因均不明确的,用人单位能够提供证据证实该职工不是因工作原因造成的伤亡,而该职工或者家属又不能提供证据证实其是因工作原因造成的伤亡,则一般不能认定为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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