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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轻伤二级, 女方提出离婚, 并且自己和他儿子签协议, 属于敲诈吗

2022-01-23
1、男方由于冲动,打伤女方,造成女方轻伤二级,已经符合故意伤害罪的立案标准,构成故意伤害罪,这个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2、如果在事发前,女方以报警相威胁,要求你支付巨额的赔偿款,女方有可能构成敲诈勒索;但是本案中,女方是在报案后,在派出所的调解下,提出要求赔偿60万,而男方为了免于刑事处罚,自愿签订该协议,应认定为双方协商一致的结果,不认为是敲诈勒索。 3、按照法律规定,民事赔偿和刑事追究是没有直接的关联关系的,即使你们双方已经达成了赔偿协议,但只要男方的行为达到了故意伤害罪的立案标准,刑事案件仍应当立案。 4、另外,要求派出所撤回协议重新协商金额,派出所是没有主动权的,只有女方同意才可以,而如果双方无法达成协议,刑事案件肯定会立案,即使达成协议,刑事案件也不见得不会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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