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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本没有改可以拿结婚证的。办理结婚登记时男女双方都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
只要有正当理由,户口本名字可以改。需要户主带着身份证、户口本、个人申请书等材料,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本信息更正。《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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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簿没有变更,可以拿到结婚证明书。办理结婚登记时,男女双方应出具以下证明书和证明材料:1、本人户口簿、身份证2、我没有配偶,也没有与对方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五条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明和证明材料:(一)户口簿、身份证(二)无配偶、与对方无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可以结婚,但户口簿上的婚姻状况与当事人声明不一致的,事人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供能够证明其声明真实性的法院生效司法文书、配偶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等材料;不一致且无法提供相关材料的,当事人应当先到公安机关进行更正。根据《婚姻登记工作规范》规定: 第二十九条内地居民办理结婚登记应当提交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因故不能提交身份证的可以出具有效的临时身份证。居民身份证与户口簿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应当一致;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先到有关部门更正。户口簿上的婚姻状况应当与当事人声明一致。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供能够证明其声明真实性的法院生效司法文书、配偶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等材料;不一致且无法提供相关材料的,当事人应当先到有关部门更正。
不可以,需要更正后,证明自己单身的身份才能领结婚证。满足以下条件的男女双方就可以去结婚,办理登记手续: 1、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 2、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八周岁; 3、没有禁止结婚的情形,包括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男女双方无配偶; 4、符合条件的男女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领取结婚证。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满足以上条件,双方就可以一起去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一般需要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单身证明以及本人与对方无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第一款规定,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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