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有些征收部门为了鼓励被征收人进行配合拆迁,推出了奖励办法,符合条件的就能获得奖励,依据国有土地上的规定,过了拆迁奖励的期限,被拆迁人能不能获...
有些征收部门为了鼓励被征收人进行配合拆迁,推出了奖励办法,符合条件的就能获得奖励,依据国有土地上的规定,过了拆迁奖励的期限,被拆迁人能不能获...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拆除房屋时,需要对被拆除的人进行相应的经济补偿,拆除房屋的经济补偿有一定的标准,根据国有土地房屋征收和补偿条例的规定,拆除奖励应由市、县级人民政府制定,是指对符合条件的被征收人进行奖励的情况。
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房屋征收拆迁奖励办法由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内容应该包括奖励的条件、奖励的标准和时间等内容。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第十八条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1、补助包括困难补助和公摊补助。 2、困难补助是针对贫困人员进行的补助,依据当地政府出具的标准确定;公摊补助针对所有被拆迁人的房屋公摊进行的额外补助,也会出具公摊补助标准。 3、如石家庄出具了《石家庄市市区被征收房屋公摊基准补助系数》。奖励是指各拆迁人鼓励被拆迁人及时拆迁而给付的额外补偿。具体标准,因地各一,但该费用不是强制性,是否给付仍看当地政策。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97人已浏览
264人已浏览
663人已浏览
20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