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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现行法律没有规定所谓的恐吓威胁罪。只是存在恐吓威胁行为,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主席令第三十八号)》第四十二条进行处理。...
恐吓罪,是一个听了很严重但不确定是否是刑法规定的犯罪的罪名,在以前的刑法中,没有恐吓罪这个罪名的,是刑法修正案八中,在寻衅滋事中分化而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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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纯的恐吓行为一般是不构成犯罪的,但是有些行为也构成犯罪,如恐吓时索要财物,有可能构成敲诈勒索罪;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将构成寻衅滋事罪。 《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要挟恐吓涉嫌寻衅滋事罪。寻衅滋事罪一般是指,行为人实施肆意挑衅,随意殴打、骚扰他人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等行为,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了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损害结果,从而构成的犯罪。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嫌疑人会被人民法院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威胁他人的权益或公共利益,让别人感到恐惧和恐慌。追逐、拦截、虐待、恐吓他人、破坏社会秩序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恶劣情节:(1)多次追逐、拦截、虐待、恐吓他人,造成不良社会影响;(2)追逐、拦截、虐待、恐吓他人;(3)追逐、拦截、虐待、恐吓精神病人、残疾人、流浪乞丐、老年人、孕妇、未成年人,造成不良社会影响;(4)造成精神障碍、自杀等严重后果;(5)严重影响他人的工作、生活、生产、经营;(6)其他恶劣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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