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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二十二条,医患双方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解决医疗纠纷:(一)双方自愿协商;(二)申请人民调解;(三)申请行政调解;...
第一,发生医疗纠纷后,首先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调停,达成协议,纠纷处理结束。第二,如果双方无法协商,医务人员可以向主管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处理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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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纠纷的处理流程是什么样的1、医疗纠纷开始1、发生医疗纠纷的当事人(医务人员)在写事实经过的同时,与患者和家人进行交流,说明,回答工作。2、发生纠纷的科室主任负责组织本科医护人员对发生的医疗纠纷进行讨论总结,从中吸取教训,纠正不足,制定杜绝类似纠纷的有关制度,科主任负责书写该起纠纷的讨论意见,上报医务部,并向患者或家属作出相应的解释工作,妥善解决好医疗纠纷。如果确实是有医疗责任的医疗纠纷,科内可以自己解决的,也必须向医务部报告。3、科主任和负责人说明,调停无效的医疗纠纷必须在早上向医务部报告,同时报告纠纷的书面资料。二.院内医疗技术讨论会1、科解释.调停无效的医疗纠纷立即向医务部报告,医务部报告后进行相应的调查.理解和交流,组织科主任.当事人和患者或患者家属进行调停。若不能调解,由医务部报请医院医疗安全委员会批准召开院内医疗纠纷技术讨论会。2、由医院医保委负责,医务部集体组织开展相关医疗纠纷的技术讨论工作。3、技术讨论会主持人公布医疗技术讨论程序和会议纪律。4、科主任.当事人应按时出席院内医疗技术讨论会,在会上当事人应认真、负责陈述诊疗经过,科主任应公正、科学陈述科内讨论意见。5、专家讨论。6、书面资料需要医疗安全委员会。参加讨论的专家反复讨论。认证后,讨论在会议后30天内交给患者和科主任。7、患方及我院科室责任人对医疗技术讨论结论有异议时均可以行使自己的权利,申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或向人民法院起诉。三.市区级医学会组织召开的医疗事故鉴定会1、发生医疗纠纷的科主任及当事人必须在一周内提交医疗事故鉴定材料,准时将材料交到医务部。由医务部提交到医学会,配合医学会组织开展鉴定工作。2、根据鉴定结论同患者协商解决。3、协商解决不成功,患者及家属可向法院提起诉讼。4、法院诉讼1、医务部准备向法庭提交的资料,专职聘请律师准备陈述和答辩。医务部专职干事和纠纷科主任出庭。2、根据法院审判结果进行处理。3、如果医院承担相应责任,院内根据相关制度对责任人进行相应处理。4、医院制定相关整改措施,防止类似事件发生。
[q ote][b]以下是引用[i]甘律师在2005-9-14 22:28:00[/i]的发言:[/b] 1、王某和张某以夫妻名义生活,张某签署手术同意书,医方已尽到善意注意义务也按诊疗规范操作,本案医方没过错,不承担责任。 2、王某可以追究张某的民事责任。 [/q ote] 根据相关法律,实施特殊医疗措施时,应当征得患者本人同意,并由本人或亲属签字。医方未审核张某是否有王某授权,具有过错,应当与张某承担连带责任。
1、当发生医疗纠纷时,科室必须保管好病案,不得丢失、涂改、外借。科主任对本科内出现的医疗纠纷负责,医疗纠纷出现后科主任首先负责接待投诉的病人或家属,了解投诉内容,进行调查。能够当时答复者,给予准确的解释。当时无法答复或需调查后答复的应明确告知病人或家属下一次的接待时间和地点,同时向医教部报告。 2、患者死亡后出现医疗纠纷时,主管医师或值班医师会同上级医师,必须向家属明确提出是否做尸体解剖及48小时内完成,并在病程记录中完整的将家属是否同意做尸体解剖的意见记录在案,请家属签字。如家属拒绝做尸体解剖,必须请直系亲属在病历中写明“不同意尸检”并签字。 3、当患者家属提出封存复印病历时,正常上班时间报医教部,非正常上班时间报总值班。封存运行病历应是在医务人员陪同家属共同复印的病历复印件,客观病历患者家属可复印,主观病历患者家属不可复印,应封存复印件。 4、当科室在解决医疗纠纷时未能与患者/家属取得一致时,由医教部、治安办接待并继续解决。医教部依据患者家属提出的口头或书面意见组织相关科室人员进行调查讨论,必要时须经医院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进行鉴定。医教部在接待医疗纠纷中,被投诉科室科主任必须在场,如因特殊情况不在时,应向医教部报告后,可委托副主任医师以上的专业医师现场负责对对投诉者提出的有关专业问题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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