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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规范是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二○○○至二○○一年度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定、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01]87号)的要求,由江苏省建筑工程管...
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是在修订过程中,规范编制组开展了专题研究,进行了比较广泛的调查研究,总结了多年建筑地面工程材料、施工的经验,按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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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最新版规定是什么?(1)所含分部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 (2)质量管理资料应完整。 (3)所含分部工程中有关安全、节能、环境保护和主要使用功能的检验资料应完整。 (4)主要使用功能的抽查结果应符合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 (5)观感质量应符合要求。二、可参看资料: 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2011年版)5、《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木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工程测量规范gb.05.018、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05版)gb.10.019、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07.0110、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06.0111、通用用电设备配电设计规范gb.06.0112、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10.0113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07.0114锚杆喷射混凝土支护技术规范gb50086-三、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时不合格怎么办?(1)经返工重做或更换器具、设备检验批,应重新进行验收。(2)经有资质的检测单位鉴定达到设计要求的检验批,应予以验收。(3)经有资质的检测单位鉴定达不到设计要求但经原设计单位核算认可能满足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检验批,可予以验收。(4)经返修或加固的分项、分部工程,虽然改变外形尺寸但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可按技术处理方案和协商文件进行验收。(5)通过返修或加固仍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的分部工程、单位(子单位)工程,严禁验收。 通过
一、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最新版规定是什么(1)所含分部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 (2)质量管理资料应完整。 (3)所含分部工程中有关安全、节能、环境保护和主要使用功能的检验资料应完整。 (4)主要使用功能的抽查结果应符合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 (5)观感质量应符合要求。二、可参看资料: 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2011年版)5、《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木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工程测量规范XXX8、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05版)XXX9、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XXX10、低压配电设计规范XXX、通用用电设备配电设计规范XXX2、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XXX13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XXX14锚杆喷射混凝土支护技术规范gb50086-三、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时不合格怎么办(1)经返工重做或更换器具、设备检验批,应重新进行验收。(2)经有资质的检测单位鉴定达到设计要求的检验批,应予以验收。(3)经有资质的检测单位鉴定达不到设计要求但经原设计单位核算认可能满足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检验批,可予以验收。(4)经返修或加固的分项、分部工程,虽然改变外形尺寸但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可按技术处理方案和协商文件进行验收。(5)通过返修或加固仍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的分部工程、单位(子单位)工程,严禁验收。
您咨询的屋顶渗水的问题,根据我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最新版验收标准,一是房屋本身存在质量问题;二是业主使用或装修不当;三是正常使用、老化造成漏水。依据漏水原因不同,相关的责任也有不同。根据建设部颁布的《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第七条及《住宅质量保证书》的规定,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保修期为5年。如房屋在保修期内,开发商应当承担免费维修责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规定,开发商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业主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开发商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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