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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条件:(一)在本市合法稳定居住;(二)在本市合法稳定就业,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或者因投靠具有本市户籍亲属、就读、进修等需要在本市...
上海市居住证办理条件: 1、在本市合法稳定居住;? 2、在本市合法稳定就业,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且申请当月前12个月内累计缴纳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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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街道办事处、镇(乡)人民政府设置的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负责《居住证》的受理和发放工作。第四条(申办材料)(一)申请办理《居住证》的来沪人员,应当提供以下基本材料: 1.《上海市居住证》申请表。 2.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明。 3.拟在本市居住6个月以上的住所证明。(1)居住在自购住房的,提供相应的房地产权证复印件(验原件)。(2)居住在租赁住房的,提供由房屋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复印件(验原件)。(3)居住在单位集体宿舍的,提供单位出具的集体宿舍证明。(4)居住在亲戚朋友家的,提供居(村)委出具的寄宿证明。(二)除上述规定的基本材料外,申请人还应当根据自身情况和需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1.来沪就业的,提供期限为6个月以上劳动(聘用)合同复印件(验原件),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的证明; 2.来沪投资开业或从事个体经营的,提供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验原件),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的证明;
根据规定在上海市办理居住证需要满足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在本市办理居住登记满半年,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境内来沪人员,可以依据本办法申领居住证。同时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上海市居住证申请表》; (2)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户口簿的复印件。 (3)申请人现居住地址与居住登记地址不一致的,应当提供相应的在沪合法居住证明: 居住在本人或近亲属自购住房的,提供相应的房地产权证明复印件; 居住在本人或近亲属租赁住房的,提供房屋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复印件; 居住在单位、学校集体宿舍的,提供单位、学校人事或者保卫部门出具的集体宿舍证明。 居住在近亲属自购或者租赁住房的,还应当提供相应的亲属关系证明。近亲属,包括父母、配偶、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同胞兄弟姐妹。
办理上海居住证的条件是: 1、属于国内非沪户籍人口; 2、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 3、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在本市办理居住登记满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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