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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簿应当载明以下事项: (一)不动产的坐落、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用途等自然状况; (二)不动产权利的主体、类型、内容、来源、期限、...
不动产登记簿是不动产物权归属和内容的根本依据,根据相关规定,不动产以不动产单元为基本单位进行登记; 不动产单元具有唯一编码,不动产登记机构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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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登记簿是房地产所有权和内容的根本依据。根据有关规定,房地产以房地产单位为基本单位进行登记,房地产单位有唯一的编码; 房地产登记机构应当按照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的规定设立统一的房地产登记簿。 房地产登记簿应当载明以下事项: (1)房地产的位置、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用途等自然状况; (二)房地产权利的主体、类型、内容、来源、期限、权利变更等所有权状况; (三)涉及不动产权利限制、提示的事项; (4)其他相关事项。 房产证上登记的产权人姓名应当与房产登记簿上记载的姓名一致。如果记载不一致,除证据证明房地产登记簿有错误外,以房地产登记簿为准。
不动产登记簿应当载明以下事项: (一)不动产的坐落、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用途等自然状况; (二)不动产权利的主体、类型、内容、来源、期限、权利变化等权属状况; (三)涉及不动产权利限制、提示的事项; (四)其他相关事项。 产权证上登记的产权人的名字,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名字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不动产登记簿是不动产物权归属和内容的根本依据,根据相关规定,不动产以不动产单元为基本单位进行登记,不动产单元具有唯一编码; 不动产登记机构按照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的规定设立统一的不动产登记簿。 不动产登记簿应当载明以下事项: (一)不动产的坐落、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用途等自然状况; (二)不动产权利的主体、类型、内容、来源、期限、权利变化等权属状况; (三)涉及不动产权利限制、提示的事项; (四)其他相关事项。 房产证上登记的产权人的名字,应当与房产登记簿记载的名字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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