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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需要申请医疗事故鉴定,如果构成医疗事故,可以要求医院赔偿。 2,可以要求对方进行民事赔偿,要求赔偿医药费、误工费、营养费、护理费、财产损...
1,需要申请医疗事故鉴定,构成医疗事故的,你可以要求医院赔偿。 2,可以要求对方进行民事赔偿,要求赔偿医药费、误工费、营养费、护理费、财产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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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需要做医疗事故或者医疗过错鉴定,根据鉴定结论确定。如果构成的话,你可以要求医院赔偿。 2,可以要求对方进行民事赔偿,要求赔偿医药费、误工费、营养费、护理费、财产损失等,如果构成伤残,还可以要求对方赔偿伤残赔偿金。费用金额可以参考以下标准。 (1),医药费。 医药费是根据医院诊断证明、正规医疗发票确定数额。包括你为治疗而支付的挂号费、检查费、手术费、医药费、住院费、整形整容费和后续治疗等费用; (2),营养费。 营养费是按照医生开具的营养需求诊断证明和相关费用支出证明确定数额。是指为辅助治疗身体疾病或使身体尽快康复而购买的日常饮食以外的营养品所支出的费用。 (3),误工费、护理费。 误工费、护理费是根据受害人或护理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4),交通食宿费。 交通费根据你和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陪护或者转院治疗等实际发生的交通费用计算; 住宿费根据你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支付; 住院伙食补助费应以实际支出和费用或当地实际生活水平计算; (5),伤残赔偿金。 伤残赔偿金是根据法医鉴定确定的伤残等级、受害人户籍地或实际居住地生活支出或收入标准为基础计算。按照当地公布的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6),残疾辅助器具费 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 (7),财产损失 财产损失是根据你遭受的实际财产损失为限的,包括物品的维修费、贬损费等,以受损物品的实际价值为限。应当提供购买物品的发票、合同、收据等来证明受损物品的价值,如果无法确定价值的,可以申请鉴定,根据鉴定结论确定。 3,人身损害赔偿诉讼时效为1年,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侵权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超过诉讼时效的,丧失胜诉权,因此建议在1年内起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3种增加到两类共17种。第一类包括:、冠心病、慢性心功能不全、肝硬化(失代偿期)、慢性病毒性肝第一类包括:高血压病(Ⅱ期及Ⅲ期)炎(乙型、丙型,活动期)、中度及中度以上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类风湿关节炎、系统性红斑狼疮、糖尿病、珠蛋白生成障碍(地中海贫血或海洋性贫血)、再生障碍性贫血、血友病、帕金森病、精神分裂症。第二类包括:、恶性肿瘤门诊第二类包括:慢性肾功能不全(尿毒症期)门诊透析、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反应治疗)化疗、放疗、核素治疗。第一类门诊大病的相关规定适用于综合医疗保险参保人;第二类适用于综合医疗保险、住院医疗保险和农民工医疗保险参保人等。再说说住院,住院都可以用社保,几种医保的报销比例有些差异,但差别不是很大。住院,有部分不是花自己个人账户的钱,只要在住院起付线以上、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部分,由大病统筹基金全额支付。医院先记帐,再由医院同社保局结算。
这算误诊,但还没有权威的证据证明是前一家误诊还是后两家误诊。如果后两家医院的级别、技术力量都比前一家高,相对也是权威,一定程度上也可证明前一家误诊。 误诊也分有意的和无意的。 有些医德恶劣的小单位会把无病当有病有意误诊,有证据当然要追究责任。 无意的也要区分是否违反了卫生法律法规和诊疗常规规范。如没有违反,不能追究责任,因为当今医学科学终还有很多看不了的病. 如有违反,则当然能要求相应赔偿。 其次,病人有自己的就医选择权,你可以到任一家医院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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