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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合同的法律效力: (一)出质人代质权人占有质物的,质押合同不生效;质权人将质物返还于出质人后,以其质权对抗第三人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
1、法律规定的承揽合同是定作人给付报酬、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的合同。 2、承揽合同可以写明:承揽人与定作人信息、承揽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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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 承揽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承揽的标的、数量、质量、报酬,承揽方式,材料的提供,履行期限,验收标准和方法等条款。
加工承揽合同法律后果包括: 1、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定作人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 2、不同意利用的,应当负责修整或调换,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 3、经过修整或调换后,仍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定作人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揽人赔偿。 《民法典》第七百七十二条?承揽人应当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完成主要工作,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承揽人将其承揽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应当就该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作人负责;未经定作人同意的,定作人也可以解除合同。 第七百七十三条?承揽人可以将其承揽的辅助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承揽人将其承揽的辅助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应当就该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作人负责。 第七百七十四条?承揽人提供材料的,应当按照约定选用材料,并接受定作人检验。 第七百八十条?承揽人完成工作的,应当向定作人交付工作成果,并提交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有关质量证明。定作人应当验收该工作成果。 第七百八十一条?承揽人交付的工作成果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定作人可以合理选择请求承揽人承担修理、重作、减少报酬、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不盖公章的合同有法律效力,只要合同内容和合同订立方式符合法律规定,没有盖公章也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公司法定代表人在公司的经营范围内签署的合同即使没有加盖公章也是有效的,除非当事人对此另有约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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