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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4年起,将女方年满49周岁的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夫妻的特别扶助金标准分别提高到:城镇每人每月270元、340元,农村每人每月150...
再婚夫妻,双方各有一个子女,原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生育子女已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再婚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可以继续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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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子女赡养养父母。 2、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3、收养关系解除后,经养父母抚养的成年养子女,对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养父母,应当给付生活费。 4、因养子女成年后虐待、遗弃养父母而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可以要求养子女补偿收养期间支出的抚养费。
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可享受的社会福利: 一、每月给予10元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奖励费自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之月起至其独生子女满18岁; 二、可增加产假; 三、独生子女医疗费用可报销; 4、父母达到规定年龄可享受一次性奖励。
根本就不知道政府对退休人员的独生子女父母有个什么5%,还有个什么一次性拿5000元,我们根本不知道国家政府对独生子女父母有这个政策!是国家给老百姓钱,如果本人不知道,地方政府部门根本就不会告诉给老百姓,巴不得你连退休工资都别要!当2014年年底国家下来这个给独生子女父母补贴80元/月生活费,我很久以后才看到有些部门贴出来通知才知道。可是我的独生子女费补贴韶山市计生局说要到2015年5月,湖南省政府才能下文件补发。我已经67岁了,现在已经5月底了,湖南省政府还没有下文件,湖南省政府还会不会执行国家政策补发给我们呢?要政府给答复才能是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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