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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口头协议对方不承认的,主张协议存在的一方应当提供其他证据证明,如果没有其他证据证明,法律上视为该协议不存在。 2、根据《民法典》第469...
如果对方不承认,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其自身合法权益。 根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原告向法院起诉时应当提交能够证明其诉讼请求的证据,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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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口头协议对方不承认的,主张协议存在的一方应当提供其他证据证明,如果没有其他证据证明,法律上视为该协议不存在。 2、《民法典》(第469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因此,可以认为口头协议也是合同的一种表现形式,如果双方都认可的口头协议,在法律上认定为有效,但如果一方违约,主张一方的举证能形成完整的证据链,口头协议也具有法律效力。国家法律规定的应当采取书面合同的,当事双方却仅进行口头约定,主张方能举证证明自己已经履行了协议,可以视为有效。
口头协议也是合同形式中一种重要的表现形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条的规定,除了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当事人约定必须采用书面形式的合同外,均可采用口头形式订立合同。 如果对方不承认,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其自身合法权益。 根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原告向法院起诉时应当提交能够证明其诉讼请求的证据,虽无书面形式的合同,但也可凭借其他辅助证据证明案件的事实。比如:微信聊天记录、通话录音、视频录像、收发货交接单、往来函件邮箱、证人等。凡是能够证明合同当事人各方权利义务的,都可以视为证据提交给法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口头协议对方不承认的,主张协议存在的一方应当提供其他证据证明。如果没有其他证据证明,在法律上视为该协议不存在。根据《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第四百九十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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