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交通事故起诉准备材料:1、民事起诉状,人民法院和每位被告各一份; 2.、交通事故证据材料,主要包括: ①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
交通事故起诉准备材料:1、民事起诉状,人民法院和每位被告各一份; 2.、交通事故证据材料,主要包括: ①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在实际解决交通事故纠纷的时候,多数人会选择向法院起诉,这固然是处理相关纠纷比较好的方法。但打交通事故官司的,首先还是需要起诉的一方提供相应的材料,那到底交通事故起诉材料需要准备哪些呢?马上为你解答。首先是起诉状和你的身份证明材料,然后才是证据,(一)证明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证明原告主体资格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护照、港澳同胞回乡证等;当事人为企业单位的应提交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交警部门一般会将对方的车辆行驶证、驾驶证、交强险保单、商业险保单的复印件给当事人,这些是确定被告(包括保险公司)主体身份的材料。(二)证明案件经过的证据:主要是指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里面记载了当事人双方的基本情况以及当时发生事故的简要经过,以及交警部门对责任的划分等,是重要的证据材料。(三)医疗费用的证据:各类医疗费用的票据,包括120急救、住院票据等。另外还应复印住院病例资料。(四)误工费的证据:1、劳动合同;用以证明当事人在该单位工作;2、单位营业执照;3、需要要休息的医嘱(医生开的假条);4、工资条;5、单位开具因请假不支付任何费用的证明。当然如果你在事故期间单位仍发工资等待遇的话,那不能主张误工赔偿。(五)陪护费用的证明:1、医生开具需要陪护的医嘱2、聘请护工的开具正规发票3、家属陪护的如果该家属因陪护有误工情形开具材料同误工费等证据材料。(六)营养费的证据:1、需加强营养的医嘱2、购买营养品的发票。(七)住院伙食补助费:该费用在河北一般以住院天数乘在50元计算,证据为病例,病例中记载的住院天数乘50元即可。(八)交通费:住院及休养期间花费交通费的票据。(九)一次性残疾赔偿金:主张该项费用需要法医门诊评残才可,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伤残分为一至十级伤残,受伤人员可以向交警部门或法院申请,由前述部门委托法医门诊为受伤人员的伤残情况出具鉴定意见书。根据鉴定意见书由法院决定是否支持伤残赔偿金。该项目在石家庄的实务操作中是依托于评残,即原则上评上残之后才可以酌情支持精神损害抚慰金。(十一)财产损失:诸如修车发票,4S店车辆维修单等。产生交通事故纠纷的,主要还是因为当事人在事故的赔偿上面有了争议。而此时一方向法院提起诉讼的话,除了要准备起诉的材料外,同时还要提供相应的证据材料。事先准备好交通事故起诉材料,这样最终的判决结果才能更好的维护自身的利益。
去交警队处理交通事故需要的资料和证件: 1、机动车驾驶人:携带好驾驶证、行驶证、机动车交通事故强制保险、商业保险、人受伤的话带好伤情诊断书; 2、非机动车驾驶人:携带好身份证、人受伤的话带好伤情诊断书。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管辖地问题 1、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属于人身财产侵权案件,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9条规定:“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当事故发生地与被告住所地不在同一地时,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可以由两个法院管辖,一个是交通事故发生地法院,另一个是被告住所地法院。 2、当事故发生地与被告住所地不在同一地时,当事人选择管辖法院对于诉请赔偿数额具有重要意义,因为法律规定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计算。 3、当事故发生地与被告住所地虽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经济特区和计划单列市,当事人选择管辖权对赔偿金额没有区别,但行使法院管辖的选择有利于当事人方便诉讼。
(1)鉴定委托书:载明鉴定机构名称,清楚扼要说明委托事项(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职工工伤、有关期限、伤病关系等),简单阐述案情,被鉴定人和/或其代理人的联系方式等。 (2)案情:若为交通事故,提供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如无责任认定书,则说明事故经过、被告及有无商业保险等情况;其他案件,应说明办案部门查明的案情。 (3)被鉴定人身份证明文件:身份证明文件须带有被鉴定人的照片,复印件亦可,用以校对是否为被鉴定人本人,防止冒名顶替,如居民身份证、机动车驾驶证、社保卡等,如为未成年人,则提供户籍材料复印件。 (4)病历及辅助检查材料:病历包括伤后所有的门诊病历、入院记录、手术记录、出院记录等;辅助检查材料包括影像学片(X片、MRI片、CT片等)及检查报告、必要的实验室检查报告(如肌电图、脑电图、视听觉电生理等) (5)重新鉴定的,应该在委托书中注明,并提供原鉴定意见书;公安机关鉴定机构已作损伤程度鉴定的,应提供损伤程度鉴定意见书原件或复印件。 (6)需该机构司法鉴定人员回避的,予以注明。 (7)应注明委托鉴定材料的名称、数量。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19人已浏览
123人已浏览
100人已浏览
15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