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对于责任程度的判定,《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和卫生部《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制定了规范,《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36条规定,专家鉴定组...
对于责任程度的判定,《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和卫生部《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做出了规范,《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专家鉴定...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对于责任程度的判定,《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和卫生部《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做出了规范,《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专家鉴定组应当综合分析医疗过失行为在导致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作用、患者原有疾病状况等因素,判定医疗过失行为的责任程度。 医疗事故中医疗过失行为责任程度分为: (1)完全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完全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 (2)主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其他因素起次要作用。 (3)次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次要作用。 (4)轻微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绝大部分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轻微作用。 显然,通过责任程度的判定,分清疾病参与度和过失行为在事故中的作用,为医患双方协商、行政部门处理或法院判决提供了处理的依据,充分体现了不违法不承担责任,有多大责任承担多大责任份额的原则。
举证责任是指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提出证据并加以证明的责任。任何一方当事人为了支持自己的主张或反驳对方的主张,均应提供相应的证据来加以证明。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实行举证责任倒置的规则。而举证责任倒置是指在法律明文规定的情况下,对原告提出的侵权事实,被告否认的,由被告负责举证证明。
(一)医疗纠纷责任追究制度是实施医疗质量和安全的核心制度,是解决医疗纠纷和医疗事故,特别是进一步预防医疗事故的具体措施。(二)医务人员有过错的医疗纠纷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诊疗规范和常规,过错造成患者人身伤害的纠纷。(3)医疗错误是指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有失职行为或技术过失,但未给患者造成死亡、残疾或组织器官损害,导致功能障碍的不良后果。分为严重错误和一般错误。(1)严重的医疗错误是指由于医务人员的失职或技术错误,给患者造成一定的痛苦,延长治疗时间。(2)一般医疗失误是指医务人员虽有失职行为或技术失误,但未给患者带来痛苦。(4)医务人员有过错的医疗纠纷和医疗错误的直接(主要)责任人,是指其行为与患者不良结果直接相关,对不良结果起决定性作用的人。由于复杂原因或多环节因素引起的医疗纠纷和医疗错误,应根据相关人员在不良结果过程中的作用确定其责任。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33人已浏览
190人已浏览
189人已浏览
13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